小规模公户的钱,怎么取现金才是合法的?
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按照规定的资金使用方式提取现金是合法的,但在不同的组织形式上仍存在一定的差异。
关于如何合法提取现金,有三个问题要考虑:
第一,提取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现金是合法的,例如企业零星收购所需的余款、企业人员办理业务所需的准备金、企业为职工支付工资的现金(纳税后)、劳动费用的支付、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种费用的偿还,如股东或个人的贷款等。
企业所得税前需要收取的现金费用,必须依法开具发票。支付职工工资等,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,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。
当然,企业所得税采用经批准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征收,那么就没有必要取得相关发票了。
第二是私人使用的老板或股东。一些小规模的纳税人企业主或股东,他们的家庭消费也由公司偿还,或者直接让出纳员取款给老板或股东个人账户,使财务人员很困难,不能多问,不知道如何处理,只能挂在活期账户上。
就目前而言,我们不会谈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缴纳是否符合规定。
只有从个人所得税的角度出发,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来规范对待:一方面,企业老板或股东实际使用资金的情况应纳入个人所得税总额,以支付个人所得税;另一方面,企业向股东支付股息时,应扣除老板或股东实际使用的部分,然后支付股东的股利。
第三,做好税收筹划工作,特别是老板或股东的个人使用。如果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,就必须衡量年底工资、薪金和奖金的比例,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额外扣减和其他法律减免;企业所得税申请批准和征收,或小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。独资企业还需要研究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,例如是否可以批准和征收。
总之,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不仅要考虑守法,还要考虑合法性,还要考虑税收优惠政策。